



10月13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围绕《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黄彦榕、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乌鲁木齐、伊宁、喀什等地,实地考察了金风科技、新奇康药业、川宁药业、那拉乳业、南达乳业、喀春粮油等10余家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在专利研发、转化运用、维权保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面临的问题。赴伊宁市都来提巴格街道、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路社区、特克斯县历史文化街区等,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利保护与传承情况与基层工作人员、非遗传承人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文化与专利融合发展的路径。
尼玛卓玛指出,新疆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保护和促进纳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政策支持方面,新疆出台多项配套措施,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企业专利研发,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推动专利与产业深度融合。在保护体系建设上,构建了“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维权援助”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加强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为企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注重专利转化运用,通过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以专利成果助力企业融资等形式,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尤其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尼玛卓玛强调,青海与新疆同为西部民族地区,在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面临相似问题,新疆在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对青海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调研组要认真梳理总结新疆的先进做法,结合青海实际,找准我省专利工作的短板弱项,在条例修订工作中,要强化制度协同,完善专利扶持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健全保护机制,以立法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畅通维权渠道;要促进转化运用,搭建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专利技术与特色产业结合;要注重民族地区文化与专利融合,加强对非遗、传统技艺等的专利保护,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尼玛卓玛要求,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吸收新疆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条例修订草案,使条例更贴合实际需求,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青海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图:社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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