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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党协商优势 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日期: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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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重要地方性法规开展政党协商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的应有之义,也是发挥政党制度优势,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参与立法、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增进立法共识、广泛凝聚智慧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主动跟进省委重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立法政党协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与省委统战部联系沟通,将《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纳入政党协商项目,认真配合做好政党协商会议相关工作,共同谱写了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94日,省委统战部组织召开政党协商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班果出席会议并主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黄元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修订《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省委会主委刘同德出席会议。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无党派人士代表围绕《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情况建言献策。各参会单位会前广泛开展调研、仔细研读草案、深入调研论证,提出了许多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党组要求,将立法政党协商作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举措,作为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严肃审慎做好政党协商会议成果转化工作。法工委认真梳理汇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方面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归类为原则意见、具体意见及具体工作建议,并会同省民政厅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和我省实际逐条研究分析,认真吸纳转化。其中,大部分已经吸收到条例修改内容中,对于一些属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需要注意和改进事项的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供他们在工作中借鉴、参考,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9月24日,《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会后,法工委及时向省委统战部反馈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下一步,法工委将进一步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立法征求意见的覆盖面,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坚强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