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法工委收到公民对省政府组成部门制定的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把办理公民审查建议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要实践,按照备案审查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认真做好审查建议的接受、登记、审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办理好审查建议,法工委备审部门主动做好与审查建议人的沟通,进一步了解审查建议提出涉及内容的背景、现状、原因等。9月1日,组成由物业领域省人大代表、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专家学者和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参加的调研组,赴物业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结合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深入了解相关企业对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审查建议的研究工作,9月2日,法工委又召开由省司法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部分执行单位以及参与前期调研的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专家学者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制定机关就相关内容的出台背景、意义、目的等作了详细说明;青海国网电力公司、供水公司等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单位就相关内容作了介绍;物业管理方面就规范性文件在物业实际操作层面情况作了介绍;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就规范性文件从学理角度进行了阐释,提出了意见。与会人员围绕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结合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我省实际,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研究审查建议提及的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情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表明了观点,为研判公民审查建议有关事项,开拓了视野,创造了条件。
大家认为,做好公民审查建议办理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要认真对待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继续发扬好“从群众来,到群众去”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审查、民主审查、依法审查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公民审查建议的办理。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作用,使审查结果更符合实际,更具有人民性,经得起实践检验,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事例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
下一步,法工委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审查建议人反馈审查情况。
(供图:法工委备案审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