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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明同志在全省首期基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法院院长培训班上作专题报告

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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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和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青海实践,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12月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法院联合举办的全省首期基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法院院长培训班在西宁青海省法官学院开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出席开班式并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青海建设”为培训班全体学员作开班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东昌,省人大监司委和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开班式。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主持开班式。

王黎明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法治青海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谋划法治、推进法治、深化法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善于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不断夯实法治青海建设之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青海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青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法治青海建设,不断满足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法治保障需要;坚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贯彻始终,依法保证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使保障人民权益的意图贯穿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要坚持按照法治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立法工作领域,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监督工作要建立在了解民情民意民愿、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做到监督既解决问题又让人民群众满意。司法审判工作要坚持充分发挥保护合法、制裁违法犯罪、定分止争的作用,坚定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改革获得感。

在开班式上,张泽军强调,举办全省基层人大主任和法院院长培训班是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需要,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工作和交流的需要。全体学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当前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人大决议,以谦虚低调的态度,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工作实绩诠释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要把支持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支持和促进司法审判机关正确高效履职尽责,努力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体学员一致表示,王黎明同志的讲座,是一堂高站位的政治课、一堂有温度的法治课、一堂有深度的实践教育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通过这次法治辅导,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打开了工作格局、提升了能力素质,要聚焦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把所学、所思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审判工作整体质效的能力,真正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青海建设的实际行动。

全省各市州、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专工委主任、法院院长共110人参加培训。全体学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监督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课程,努力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切实提升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供图:监司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