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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卓玛赴京拜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

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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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在京拜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鲜铁可,办公室主任李燕、监察室副主任任国栋司法室副主任廖盛芳等同志陪同会见,通报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履职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卫强、副主任委员燕永翔参加会谈并汇报了我省监察司法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的推进向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作了请示沟通。

杨晓超主任委员指出,近年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坚持立法与监督并重,高度重视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人大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做好监察司法工作。他高度评价了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建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显著成效,指出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实际,积极探索监督立法工作新模式,协助常委会采取“1+3+1”模式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实现了人大对政府从整体层面和宏观角度的深度监督,为监督工作积累了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奋力展现拼搏奋斗的进取精神,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相促,打造小板凳课堂党建品牌,各项工作在守正中创新、开拓中前进,为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杨晓超主任委员强调,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切实贯彻落实到监察司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积极作为、有所建树,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二要始终结合监察司法职责,胸怀“国之大者”,围绕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以及法治建设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三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要义,确保人大监督监委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支持监察机关规范独立行使监察权。积极拓展司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增强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四要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相促,紧密结合党员队伍思想实际、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监察司法工作实际,加强党员干部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拓展业务知识,提升党建水平。

尼玛卓玛副主任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长期以来对青海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说,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建以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大力指导、支持和帮助,密切关注我省履职动向,对取得的工作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在多个场合宣传推介我省经验,为小省发出大声音提供了平台。这些厚重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使青海同志备受鼓舞,也深深鞭策和激励着我们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期望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青海工作,帮助提升青海工作水平。她要求监察司法委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衔接汇报工作,认真领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指示要求,对标对表,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提升我省监察司法工作质效。

(供图:监司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