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了解条例进展情况,强化立法指导,提高立法质量,3月21日,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于明臻带领调研组赴黄南州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同仁市保安镇、隆务镇青年路社区、隆务清真大寺等实地考察藏语文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详细了解藏语言文字在乡村振兴、非遗传承、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同时现场征求意见,征集各方立法诉求。为有效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目的,邀请州市人大常委会、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负责人、人大代表、社区管理人员等,在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隆务镇青年路社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修订目的、重点难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了解各级机关使用藏语言文字、服务型窗口配备双语工作人员、兼通藏汉双语公务员等情况,为下一步条例审查批准提出高质量建议奠定了扎实基础。
调研组指出,藏语言文字不仅是藏民族日常生产生活重要的交际工具,而且是藏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情感的纽带,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做好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对于保障藏族公民的平等权利,继承和弘扬藏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管理,加强藏语言文字法治建设,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语言文字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更好传承和弘扬藏语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供图:民侨外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