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好国务院和我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省人大民侨外委近期对各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条例修订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条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下一步修订工作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宗教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和情况,为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也进行了重新制定。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战略,特别是提出“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做好新时代宗教事务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以来,省委涉藏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就各自治州修订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我省宗教事务条例时,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我省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提出了意见建议。2009年至2013年之间,全省各自治州陆续颁布实施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条例为各自治州藏传佛教领域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推进依法治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但各州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尽相符,难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藏传佛教事务管理的需要。因此,为提高各州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州的高度对各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本次专题调研主要采取委托调研的形式进行,委托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基本情况;各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宗教工作措施、成效和经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后,各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主要问题,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下一步,委员会将根据调研情况,进一步加大立法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做好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有计划地推进各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不断提升民族自治地方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