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领由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赴省检察院专题调研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台本代表省检察院党组汇报了贯彻落实情况。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就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了补充汇报。
尼玛卓玛指出,《决定》出台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使命担当,自觉将贯彻落实《决定》作为整体性工作、常态性任务、长远性目标落实落细,切实把《决定》的各项要求和重点任务及时转化为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办理典型案例等举措,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尼玛卓玛强调,检察机关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既是政治责任,又是法治责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心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奋力推进省委“一优两高”、“四地”产业发展、“五四”战略部署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尼玛卓玛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并重,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推进和支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确保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报告专项工作作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方式,通过认真报告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审议意见,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西宁市城北区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食品安全公益检察工作站和宏觉寺街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座谈会,并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