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宝兰花带领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查看台账、现场演示、解答平台使用等方式,对海西州及德令哈市、乌兰县、都兰县,海北州及海晏县、刚察县就《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
从调研的情况看,一是各州、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审查力度,着重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合法性问题,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督促修改滞后于改革要求或制度调整的规定,支持制定机关开展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向纵深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在备案审查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且数量大、质量高、效果好,特别是对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进行了全覆盖备案,全面落实“有件必备”,体现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威。三是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一方面,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推动了备案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支持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四是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截止目前,基本能够完成备案审查各个环节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调研情况看,备案审查工作总体向好,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报备范围不够统一、审查程序不够规范、审查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线上报备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调研组对各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要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宪法保障制度,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意义重大,要将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内,做到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应纠必纠。二是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全覆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使用是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一体建设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经延伸到乡镇人大,要切实加强信息平台的培训工作,利用信息化的高效有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水平。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条例要求,持续推动开展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到2022年所有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完成本项工作,通过报告工作带动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延伸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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