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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卓玛带队拜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 有关领导同志

日期: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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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领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负责同志在京拜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有关领导。受在外出差的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玉良委托,韩晓武副主任委员、司法室主任曾萍及监察室、办公室相关同志会见了尼玛卓玛副主任一行,分别介绍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履职情况。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小煜、副主任委员张建中参加会谈并汇报了我省监察司法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的推进向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作了请示沟通。

  尼玛卓玛副主任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长期以来对青海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说,多年来,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监察司法委员会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大力指导、支持和帮助,密切关注我省履职动向,对取得的一些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在多个场合宣传推介我省经验,为小省发出大声音提供了平台。特别是在首次跟进开展监督监察工作过程中,全心全意点拨、尽心尽力指导,必将推动我省首次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些厚重的工作支持和指导,使青海同志备受鼓舞,也深深鞭策和激励着我们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期望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青海工作,帮助提升青海工作水平。她要求监察司法委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衔接汇报工作,认真领会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指示要求,对标对表,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提升我省监察司法工作质效。

  韩晓武副主任委员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坚持立法与监督并重,高度重视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人大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做好监察司法工作。他高度评价了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建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显著成效,指出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监察司法工作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工作特点和现实要求,切实突出政治属性、工作导向、规律特点和专业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在守正中创新、开拓中前进,为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委托开展的相关工作调研,提出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有效履职贡献了青海智慧。他要求我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起来,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委员会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明确职能定位,作为唯一对口联系“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最能体现人大整体工作特点,要将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