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青海省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口单位联系办法》《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设立社会委是党中央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眼于新时代社会建设的新要求、着眼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化的重大判断、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所作出的重大举措,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社会委的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关于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省委部署,忠诚履行职责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同志关于社会委要在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边抓专委会的组建,边开展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把握好方向,在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周密思考,制定措施,确保筹备和工作同步推进。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传递更多来自群众和基层的声音,反馈更多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实招硬招,多做凝聚共识、谋求共治、实现共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