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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虎副主任参加全国人大环资委 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交流座谈会

日期: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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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至27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北京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交流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通报全国人大环资委2013年主要工作和2014年工作安排,并作总结讲话。河北、辽宁、浙江、山东、广东、陕西、甘肃省人大环资委负责同志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各地实际作交流发言。各省市人大环资委与会同志分组座谈交流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主持会议,白恩培、王鸿举、卫留成、黄小晶、王庆喜副主任委员及部分委员出席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多杰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提交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交流材料。
       沈跃跃副委员长强调,要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抓紧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
       沈跃跃副委员长指出,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地方人大环资委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积极监督和支持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全民行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从当前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和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沈跃跃副委员长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要把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作为检查重点,把检查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力抓手。同时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工作,一是要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衔接好,将环保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充分体现,进一步细化、具体和明确;二是要加大法律处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三是要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做到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四是要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措施保护环境转变,推动建立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环保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