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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督办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11月26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日期:20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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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环境资源方面应询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1022日至24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专业小组成员组成督办组,对环资委负责督办的五件应询承诺事项进行了跟踪督办,专题听取了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关于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甘河滩工业园区相关企业废水处理站、西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乐都县污水处理厂、沙石料厂整治情况、人工湿地建设情况,大通县城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大通煤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张氏集团有限公司大通仔猪繁育基地废水处理设施、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就相关承诺事项开展实地调研和跟踪督办。期间,现场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和幻灯演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了要求。现将跟踪督办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

专题询问开展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应询承诺事项的办理工作,今年6月,省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湟水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湟水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大了落实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的办理工作力度,有力推进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情况。省财政厅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及安排省级预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为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提供了有效的资金需求和保障。2011年至2013年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3643万元,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5亿元,用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今年,省财政安排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先期项目资金3亿元,补助西宁市、海东市各1.5亿元,已将年初预留的预算资金1亿元(到位6000万元)拨付西宁市,用于宁湖湿地建设、城南污水厂提标改造、西宁市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铬渣治理等项目。同时,还安排下达湟水流域14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补助资金956.7万元,比上年增长22.8%。有效保障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运行的资金需求。

(二)流域治污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方面的主要措施。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督导落实《青海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已经投运的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加快推进湟水流域重点治污项目建设进度,累计完成在建治污项目投资4.3亿元,共配套实施污水管网建设432.455公里,日前,又下达省级预算内前期经费600万元,开展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处置试验工作。

(三)砂石开采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巩固。省国土资源厅在沿湟流域建立了以县(区)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组成的采砂监管联动机制,着力解决采砂许可混乱与监管脱节的问题。今年4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湟水流域砂石开采秩序再次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加强砂石开采规划管理,禁止在湟水河流域河道审批砂石采矿许可证,将湟水流域砂石资源开采整治工作纳入到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国土资源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加大对湟水流域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施了西宁市大通县煤矿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拟投资3.9亿元(今年投资1.09亿元),分三年完成13.85平方公里的综合治理,计划完成土地平整复垦面积6266.5亩,处置废渣及建筑垃圾10处,确保湟水流域生态安全。

(四)积极推进节水农业,调整流域内养殖业布局。省农牧厅根据《青海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15)》,全面启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沿黄河、湟水发展带为重点,采取增施有机肥、复种绿肥等有效措施,在湟水流域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关键技术,大力开展节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调整优化湟水流域的养殖业布局,今年4月制订下发了《关于严禁在湟水河临岸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通知,严格养殖场选址的条件和要求,明确了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申报必须附具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报告或批复的要求,对湟水流域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布局和禁养区域内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搬迁做了规划,统筹安排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畜禽规模养殖发展,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流域治污建设项目有力推进、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省环保厅一是进一步加大流域治污项目建设,今年省政府安排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长233%。污水处理厂及扩能提标改造工程、宁湖湿地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有些项目已经完成。二是流域治污的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西宁、海东市政府均成立了地方融资机构,有效提高了流域治污资金投入。西宁市政府争取世界银行贷款10亿元,明年将开工建设北川河核心片区综合整治水系景观及湿地工程。今年安排专项资金180万元建设北川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效提高湟水河跨界水质状况的实时监控能力。三是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督,重点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今年,省环保厅组成4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对西宁、海东辖区内4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现场办案、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整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曝光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严重超标排污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上建立了向流域治污倾斜的投入机制。今年在湟水流域共安排村庄整治195个,投资约1.4亿元,2014年全部完成后,沿湟流域27%的村庄将得到整治。五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提高流域内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到今年6月,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1.2%,湟水流域8个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

二、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督办组认为,专题询问后的一年时间里,省政府及各应询单位高度重视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的办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规划科学,措施具体,各项工作落实都比较到位,流域水污染的治理效果进一步显现。但离“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公民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随意向湟水河倾倒生活垃圾,在湟水河主河道及两侧范围内偷采砂石现象依然存在,对河坝及行洪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是流域缺水性污染日益突出。去冬今春,受严重干旱的影响,流域缺水性污染进一步凸显,加之互助路污水管网改造和青海宜化等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等原因,致使湟水河水质反弹,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上半年小峡桥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持续超标。

三是雨污管网不分、管理运营滞后。新建污水管网与老管网不匹配、老旧失修,雨污管网合流,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低,管理运营滞后,流域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四是污水处理项目运行资金严重不足。虽然省级财政今年安排下达湟水流域14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补助资金956.7万元,仍然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调研中了解到,中水回用收回资金仅占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的1/32/3需靠政府补贴。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粪便污染现象依然存在。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高,养殖户对沼气工程的有效利用率低。

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继续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大《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态势,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二要加快实施《青海省公众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力度,让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惩戒。三要建立健全湟水流域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重点研究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水回用,在线监测机构第三方运营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等方面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机制制度方面推进流域治污工作。四要加快推进现有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着重解决雨污不分的问题,减少雨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同时,加快推进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的扩能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度,优化生产工艺,对废水排放量大、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进行强力整治,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五要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开源节流措施。加快引大济湟工程建设进度,平衡湟水河枯水期和丰水期水量,逐步关停流域内小水电站,保持河道应有水量,切实解决流域缺水性污染。六要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力度,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建立融资平台,探索推进市场化运营模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发挥效益。七要继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加大畜禽粪便处理力度,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推广应用养殖污染物处理和有机肥加工等技术和设备,切实减轻湟水流域水污染。八要进一步加强各应询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力度,继续做好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的办理工作,确保治污成效早日显现。

以上报告,供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