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等八个方面作出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建立调研统筹协调通报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避免省人大机关数个调研组同时到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进行调研。年初各专工委(办)提出调研计划,包括调研的课题、时间、地点等,由办公厅进行统筹协调,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执行。
2、注重调研效果。要围绕中心,紧扣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工作重点确定选题,开展调研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善于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把握规律、提出意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召开州(市、地)、县(市、区)工作汇报会或由几个班子领导成员参加的会议;如工作需要,可结合调研重点召开小范围的专题座谈会。重要调研项目要向省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报告,并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的重要参考意见。
3、坚持轻车简从。到基层调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用警车开道、不封路。除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外,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的调研成员不超过7人,各专工委的调研成员不超过5人,州(市、地)、县(市、区)的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不搞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二、密切联系群众
4、拓宽联系渠道。坚持把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同定点扶贫工作,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等活动结合起来,推进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扎扎实实为联系点和结对帮扶户办实事、解难事。
5、做好联系工作。按照省人大机关关于建立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联系点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联系点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了解指导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次。
6、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继续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月定期轮流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亲自协调,妥善处理。
三、精简会议活动
7、严格审批制度。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承办全国性重要会议,报省委审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由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各专委会一般性会议由负责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审批,重要会议或承办全国人大的专题会议,须经负责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同意后,报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办公厅一般性会议由秘书长审批,重要会议报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除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外,领导同志一般不参加有关部门、州市县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奠基仪式、作品展、剪彩等活动,不发贺电、贺信,不题词、题字。
8、切实改进会风。严格会议纪律,坚持请假制度。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会、讲话要管用,能解决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会议发言要紧扣议题,突出主题,简明扼要,注重效果。
四、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数量。现行文件已有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常委会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以《情况通报》印发,各部门不再另行发文。通过电话、传真能解决问题的不发文,可以直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搞文来文往。
10、压缩文件篇幅。提倡行短文,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炼,提高针对性、指导性。除法规性文件外,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别重要文件不超过5000字。报送省委的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
11、严格控制简报。除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及法制委、法工委印发简报外,其他各专委会、工委(办)不再以部门名义编发简报,其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以《青海人大信息》印发。对缺乏实质内容、参考价值不高的信息不予编发。
12、精简人代会简报。每次人代会简报总数控制在60期以内,每期不超过2500字,主要刊登代表审议和讨论各项报告、议案的意见建议,不刊登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内容,不刊登列席人员的发言,不刊登一般表态或工作汇报的发言。省人代会各项报告审议修改情况,大会只印发修改说明,不再印发修改稿。
13、倡导无纸化办公。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充分运用机关内网传递公文和网上办理工作,减少纸质文件信息流转。除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上报下发单位外,机关内部不再印发纸质《青海人大信息》,信息内容在机关内网上发布;召开工作会议和开展活动时,机关内部一般不再印发纸质通知,相关事宜在机关内网和办公楼电子屏幕上发布。
五、改进新闻报道
14、规范新闻宣传工作。按照省上规定的字数和时长做好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活动等宣传报道。结合开展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人大工作记者采访团活动、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和《青海日报》“人大工作之窗”专栏,多报道常委会集体履职、一线代表履职的情况,要深层次、多角度报道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监督及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
六、规范公务接待
1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到热情有礼,务实节俭,推行在公务酒店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一切从简,不上名贵菜肴和高档酒水,杜绝铺张浪费。在西宁市内调研、视察等活动不安排宴请、住宿。常委会领导出省开会、考察等,到机场(车站)的迎送人员不超过2人,厅级干部不安排迎送。
七、规范出访活动
16、从严控制出访。严格按照省上出访活动计划安排出访,出访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资助、补贴,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17、注重考察质量。赴外省学习考察要有的放矢,提前做好方案,明确学习考察主题,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人员安排上,必须与从事的工作相关,不得安排照顾性外出。一次出省学习考察不得超过三个省(市、区)。学习考察活动结束,要认真总结,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八、厉行勤俭节约
18、加强会议管理。布置会场简朴,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标语、彩旗、气球,不铺设红地毯;会议活动有颁奖仪式的,不安排商业性礼仪公司人员引导、服务。会议期间,不安排文艺节目演出和播放专场电影,不组织宴请,不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品,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发放与会议无关的书刊。
19、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的原则上不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公务接待、购买火车票、机票、支付住宿费等必须使用公务卡支出,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消费活动。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严禁配备明显超出基本办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等规定,出差不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绕道去风景名胜区参观等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从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小事做起,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能源,建设绿色低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