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全省州地市第23次人大工作研讨会在黄南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在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多杰群增等同志陪同下,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桑杰副主任指出,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一项职权,也是开展最多的一项工作。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监督工作在规范中得到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坚持依法监督;四是坚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五是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说明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实践和操作达到了一个新水平。
桑杰副主任强调,增强监督实效,要明确人大监督的内涵,掌握增强实效的方法,完善监督效果的评判。
实效,就是实在、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实”,相对于“虚”,是可感可触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效”,就是要有结果,不能无果而终。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人大全部活动的基础。所以说,人大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保证我们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中难点热点,多办实事好事,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只有这样,人大监督才能具有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才是有实效的监督。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可以体现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民主法制的不断进步、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等方面,但归根结底要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这一点,事关人大监督的方向、原则和根本,离开了这一点,人大监督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工作就会无的放矢。
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实效是检验监督成败得失的最终标准。在一定意义上讲,“实”是方法,“效”是结果,欲有效,须务实。增强监督实效,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长远谋划,从眼前行动,以小补大,以近强远,使个体与整体、当下与未来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增强监督实效,就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结合起来,依法办事但不教条,讲究程序但不机械,重实际、务实事,多在实效上用功,少在形式上费劲;增强监督实效,就要贴近民生,造福人民,使问题得到解决,让群众得到实惠,所有监督举措都要有利于不断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热点,破解难点,在解决问题上见行动,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增强监督实效,就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勇往直前的闯劲,有百折不挠的韧劲,有八仙过海的巧劲,一丝不苟、一抓到底,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增强监督实效,就要锲而不舍,狠抓落实,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不强,不是失之于法律定得不好,而是失之于落实抓得不好,往往是抓而不实、浅尝辄止,甚至于半途而废、做而无功,必须把抓落实作为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作为展示能力的一种实际体现,在抓落实中体现我们的水平、作风、能力,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抓重点、重点抓,抓反复、反复抓,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求突破,进而使困难得以克服、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以化解,在落实中树立人大良好形象、彰显人大监督权威。
如何评判人大监督的实效?好说歹说得听老百姓如何评说,有效无效得看老百姓是否认可。人大监督究竟有效与否,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看得最清楚、判断最准确。我们开展人大监督,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到谋划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在以往的工作中,之所以监督随意性较大,有的搞得深、有的搞得浅,有的搞得好、有的搞得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整个监督中评判环节缺失,更没有处理和制裁,从而导致了有责难究,不愿作为。对此,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不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完善,以监督程序的环环相扣,推动监督实效的不断增强,从监督项目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到监督效果的评判、监督结果的处置,都要有机衔接、融会贯通,进而使人大监督的链条更加完整、更加坚实,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无愧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使命。
桑杰副主任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察真情,求真知,用真功,探究事物发展规律,夯实谋事兴业之基。
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吴邦国委员长指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基础上善于抓住其中的关键问题,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一部法律有的几十条,多的上百条,甚至几百条,但核心内容往往集中在那么几条上。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很多,但关键问题往往也就那么几个。抓住了这些要害,就牵住了‘牛鼻子’,就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想要找准关键并抓住要害,就要靠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当前,全省各级人大都比较重视调查研究,在监督以及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调查研究工作在内容上比较狭隘,形式上比较单一,特别是分析研究还欠深度,意见建议还欠质量。我认为,调查研究一定要深、要细。首先要深入调查,了解情况要全面而不是一鳞半爪,要准确而不是大而概之,做到了然于胸、心中有数;其次要分析研究,要深入而不肤浅,要细致而不粗疏,抓住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关键性问题,进而找到解难之良策、兴业之良方。
从人大监督的角度讲,重视还是忽视调查研究,善于还是不善于运用调研成果,与监督的力度大小、成效优劣是密切相关、成正比例的。只有搞好调查研究,我们才会取得发言权,用好决策权,掌握主动权。开展调查研究需要把握好“四个度”:一是调研选题要有“精度”,要紧扣中心,围绕大局,捕捉热点,紧抓难点,科学选题,准确命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二是调查范围要有“广度”,要采用“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调查,既要听“高调”,又要听“低音”,既要看“亮点”,也要看“污点”,全面搜集信息,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入细致地剖析,客观公正地评价。三是分析研究要有“深度”,要潜心研究、高度概括,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求真、求深、求是。四是提出建议要有“强度”,要针对问题,直面矛盾,提出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调查研究这门功课做得越扎实,人大监督就越能有的放矢,越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