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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决议》

日期: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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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省人大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春耀主持会议并对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各专委、办公厅、各工委和各支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春耀秘书长就常委会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落实学习内容。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大会的各项《决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一届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基本内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周密安排部署。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周三机关学习日制度,安排好、组织好常委会机关的学习。机关党委要牵头,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科学组织,加强督促,抓好落实。各支部要认真抓好所属人员的学习,搞好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真正把十七大精神学深学透,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成。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坚持把机关中心组学习与各支部学习结合起来、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起来、讨论发言与撰写心得体会结合起来,以增强学习效果。同时,要采取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和省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开设网络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拓宽学习渠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要结合工作实际。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十七大精神贯穿到机关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