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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湘成等代表建议加强青海省综合档案馆库建设

日期:200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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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青海省代表团提出建议 加强青海省综合档案馆库建设 建议国家通盘考虑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事业发展问题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青海省代表团副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牵头提出“关于青海省州(地市)县乡综合档案馆室馆库更新改造的建议”。建议由国家通盘考虑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事业的发展问题。
  青海省现有省、州(地、市)县(区、市)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55个;全省有乡镇398个,其中已建档的351个,建立了综合档案室的163个。省、州、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档案资料140万多卷(件),资料22万多册。这些档案资料是青海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省档案馆保存的明代“金书铁券”、唐代“谨封”铜印均已收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成为全国最珍贵档案的一部分。多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积极为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提供服务,为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青海省档案事业的发展还很滞后,档案基础建设大大落后于兄弟省市和其他行业。特别是大部分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馆库问题,已经严重威胁着档案的安全。全省档案馆库从建设时间看,有9个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36个是七八十年代建的,9个是九十年代建的;从建筑设计要求看,有39个馆库(占馆库总数的71%)与国家颁布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相差甚远,其中有27个(占馆库总数的49%)是用会议室、办公室或其他用房代替的;从现状看,有19个馆(占馆库总数的35%)已被当地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1个是城建规划中占道的拆迁馆;从馆库的容量看,有36个馆(占馆库总数的65%)基本饱和。全省有近50万卷到期档案长期不能进馆,这既违反《档案法》的规定,也不利于档案的开放和利用,还极易造成档案的流失。乡镇档案室都是办公用房。因此,加强青海省州、县、乡档案馆室馆库建设已刻不容缓。
  根据青海省委领导就全省档案馆库建设所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照国家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作法,青海省建议国家将青海省州、县、乡档案馆室馆库更新改造予以立项,在“十一五”期间分期分批实施建设。
  青海省基层档案馆库更新改造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共需资金9499.52万元,投资巨大。但青海省经济实力薄弱,难以解决如此巨大的投资。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占总面积的98.7%,绝大多数档案馆室就分布在这些地区。长期以来,受经济条件的限制,省内州、县无力保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只能勉强维持现状,更没有条件靠自身的能力修建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馆库。为此,青海省建议国家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事业发展计,予以通盘考虑,立项投资建设。(作者:林海韵)